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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技工院校:
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,省厅印发了《关于印发〈闽台交流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教师素质五年计划(
2008-2012年)〉的通知》(闽劳社文
[2008]131号),明确从
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五年计划。为了保障五年计划的顺利实施,提高培训效果,现就组织
开展“闽台交流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教师素质五年计划”有关师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师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。师资基本情况调查是闽台师资培训五年计划的基础,调查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师资培训的效果,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师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,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。同时,要以闽台师资培训五年计划为契机,按照技工院校必须建立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、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的要求,对照《闽台交流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教师素质五年计划(
2008-2012年)》的相关培训内容,结合本校师资状况,拟定本校师资培训计划,并以五年计划实施为依托,切实改变师资紧缺状况,全面提升师资水平。
二、认真填写按时上报调查表。各技工院校要认真组织填写好《
技工院校师资培训需求
摸底表》、《
技工院校教师名册》
(附后,表样可点击福建技工教育培训网站
www.fjjjp.org.cn下载),其中《
技工院校师资培训需求
摸底表》是组织实施闽台师资培训计划的重要参考,请务必如实填报。纸质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(并电子文档)于
6月
15日前寄(发送)达省技工教研室。联系人:吴锡勇,联系电话:
0591-
87525543,电子邮箱:
abck8@126.com
附:
1、《
技工院校师资培训需求
摸底表》
2
、《
技工院校教师名册》
(单击此处下载本文两个附件)
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五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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